浙江省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倪政偉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编辑:admin 日期:2020-09-16 09:20:57 / 人气:

倪政偉,1963年8月出生,199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浙江省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曾任浙江電視台國際部副主任,浙江廣播電視集團電視教育科技頻道副總監,浙江廣播電視集團電視影視文化頻道總監,浙江廣播電視集團浙江影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東海電影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等職。2019年6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11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20年7月27日,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90萬元﹔犯罪所得被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在長達15頁的懺悔書中,倪政偉這樣分析自己墮落的根源:“由於沒有形成正確的權力觀,在為誰用權、如何用權上發生嚴重認知偏差,直接導致私心貪念的萌生,也為我以后的違紀違法埋下了禍根、伏筆……為了兒子和情人,我在自己事業(職業生涯)的末端,急於將手中的權力兌現成利益,結果與反腐敗的大勢迎頭相撞,把自己送上了法庭的被告席。”
立志奮斗卻膨脹放縱
“無論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還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我的道德行為指南裡,少有坐標參照。”
曾經的同事說起倪政偉,都對他曾一頭扎進工作干遍電視台大多數工種,為了趕節目三天三夜不睡,為了拍攝日出鏡頭差點被三門灣海水淹死等拼命工作的事跡記憶深刻。
15歲初中畢業,恰逢1978年恢復高考第二年,倪政偉順利考入了浙江廣播電視學校,年僅18歲便進入浙江電視台工作,走上了令人羨慕的工作崗位﹔22歲,他憑借電視劇《新聞啟示錄》,獲得全國電視劇“飛天獎”最佳剪輯獎,成為當時浙江電視台最年輕的先進工作者……這些成績的背后,是倪政偉的辛勤奮斗。
奮斗終有回報。倪政偉從一名普通記者一步步走上浙江廣播電視集團電視教育科技頻道副總監、電視影視文化頻道總監的領導崗位。
然而,隨著職務的晉升,倪政偉奮斗的熱情逐漸冷卻,對金錢的欲望轉而升騰起來。做節目前多做些預算、做勞務費時給自己多留一份報酬……這成為了他貪佔公款的慣用手法。“公家的錢拿順手了,就覺得這些錢隻要動動手腳,就可以變成自己的,這可能就是我后來屢屢向公款伸手的發端吧。”倪政偉在懺悔書中寫道。
2006年,倪政偉被提拔為浙江影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公司先后投資的多部影視劇都很火爆。在洋洋自得和聲聲恭維中,倪政偉逐漸把集體創造的成績,歸結為個人的能力和本事,思想上起了變化,一步步放鬆了自我要求。
事業有成,倪政偉開始追求所謂的“高品質生活”,連他自己也說不清從什麼時候開始,一心向往新鮮刺激生活的他和妻子的感情日漸冷淡。就在此時,他遇到了談吐幽默、漂亮單身的“紅顏知己”李某,還冒險為李某在杭州多家高級酒店長期包租了豪華房間,過起了金屋藏嬌、家外有家的生活。
這段危險的“情感游戲”,為他日后的違紀違法行為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
“倪政偉對李某百依百順,不僅為李某的高消費全盤買單,還想方設法為她謀利,或巧立名目在電影項目中促成其拿到介紹費,或公私夾雜提供尋租空間,甚至長期將李某高昂的酒店租住費用拿到公司報銷。”審查調查人員介紹,據統計,2011年至2016年期間,倪政偉以會務費、招待費的名義報銷李某在高級酒店消費的部分發票,套取侵吞公款數十萬元。
與此同時,為了維系與家庭的聯系,隻要妻子提出家庭購置計劃,倪政偉都會表示全力支持。
然而,兩邊的巨額開銷,讓倪政偉漸漸捉襟見肘。為應付高額開銷,他便把目光投向了公司主投主控的影視劇項目上。
2010年9月,妻子提出要為兒子購買一輛豪華轎車。正當倪政偉為這筆錢款發愁時,公司一名下屬的話擊中了他的私心:“之前那部電視劇發行得那麼好,可以從接下來的一部劇中拿點提成獎勵。”於是,倪政偉通過指使下屬虛構業務合同、虛開發票沖抵等方式,以電視劇建組經費名義套取侵吞公款,第一筆就是40萬元。
“當時我也臉紅心跳了好幾天,但一想到發行費提成是影視行業的‘行規’,就覺得也是天經地義。”就這樣,靠著手中“點筆成金”的審批權力,倪政偉全然將公司當成了私人保險箱,腐化蛻變猛然加速。2013年5月,為了付清購買某公寓的100萬元首付,倪政偉故技重施,以電視劇項目制作費名義,套取侵吞公款60萬元。
倪政偉的人生之舟駛上了一條通往懸崖深淵的不歸路。2010年至2018年,倪政偉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吞公款共計175萬余元。
外表光鮮難掩貪婪丑態
“此時的我,看上去是一個光鮮的國企董事長,但像是披著華麗長袍身上卻爬滿了虱子的落魄者。”
明面上,倪政偉作為國企黨委書記,大會小會必講黨風廉政建設,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更是他講黨課的重點內容。背地裡,他卻把黨紀國法拋諸腦后,冠冕堂皇地把行業潛規則擺在前台,奉行“審批花錢‘一支筆’、選人用人‘一句話’”,不放過任何中飽私囊的機會。
2013年,倪政偉任東海電影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后,手上簽批的項目經費動輒數百萬、數千萬,在影視劇項目制片人選、個人工作調動等人事、項目決策上更是說一不二。
知道倪政偉大權在握,而且為人不拘小節,一些別有用心之人便對他進行“圍獵”。審查調查發現,倪政偉收受賄賂長達12年之久,單筆數額多數在10萬元以上。
長期的權錢交易讓倪政偉和一些人形成了越來越緊密的利益共生關系。其中關系最穩定的要數倪政偉曾經的下屬、后來下海經商,與其有著十幾年老交情的胡某某。
2016年,胡某某為了感謝倪政偉多年來在工作調動、職務晉升、電影項目承制等事項上的幫助,以勞務費的名義給倪政偉轉賬5萬元。不久之后,在倪政偉的授意下,雙方達成“以借為名”的共識,胡某某再次向其銀行賬戶轉賬130萬元。
盡管斂了不少錢財,但高額開銷還是讓倪政偉難以為繼。倪政偉坦言自己當時“根本沒有能力自救”,隻能“在無休止的渾渾噩噩中,滑向泥沼的深處”。
在倪政偉自認為即將退居二線之際,國外留學的兒子准備回國創業,愛子心切的倪政偉想“扶上馬、送一程”。為了籌措兒子的創業資金,倪政偉動了“再賭一把”的念頭。
當得知胡某某的一個項目預計能獲利一倍以上時,倪政偉撥通了胡某某的電話,以兒子投資該項目的名義,張口就向胡某某討要“投資回報”,胡某某爽快地答應了。為了支付情人李某高昂的開支,一個月后,倪政偉再次聯系了胡某某,希望這次能以李某的名義投資該項目,胡某某為繼續得到倪政偉的幫助,又欣然答應了。
“正是這兩通電話及后續操作,構成了倪政偉受賄犯罪主要事實,共計621萬余元。”有關人員介紹。從“你給我收”到主動索要,倪政偉的紀法底線一次次被貪欲突破,黨性、道德、操守全面潰堤決口。
迷途不返終以悲劇收場
“現在回頭再看那時職場裡狂野的我,正應了那句話:看他起高樓,看他宴賓客,看他樓塌了。”
在懺悔書中,倪政偉剖析自己落得如此境地的原因,心存僥幸是其中之一。回顧過往,他本有機會回頭,但卻一次次主動放棄。
“隻要沒人寫舉報信,紀檢監察機關就不會來關注一個資產隻有七八億的影視文化集團。”抱著這樣的僥幸心理,倪政偉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坐頭等艙、住豪華酒店成了他出差的標配,購買高檔禮品成了他辦事的首選……2017年10月,浙江省委巡視組對東海電影集團進行機動式巡視,這本是倪政偉迷途知返的機會,他卻在猶豫和惶恐中選擇了蒙混過關。
對小問題積極整改。在省委巡視組指出他違規組織利用公款支付宴請的問題后,倪政偉和東海電影集團其他班子成員共同退出了宴請的全部費用。
對大問題隱瞞到底。為掩蓋其違法犯罪問題,倪政偉多次與李某、胡某某串供,指使胡某某隱匿証據、不向調查人員提供相關合同,並將之前130萬元的“借款”退給胡某某。
自認為“安全過關”后,倪政偉又繼續以電視劇項目制作費名義,指使下屬套取侵吞公款21萬余元。后來,在公務出國審批被拒、任職被推遲、省審計廳專項審計亮出“紅牌”時,心存僥幸的他仍然沒有幡然醒悟。
直至被調查后,倪政偉才明白:老實向組織坦白才是他唯一的出路。
倪政偉想起了90歲高齡又多病的父母沒有人照顧,想起了支離破碎的家庭,百感交集,泣不成聲。
量紀量法分析
經浙江省紀委監委審查調查,倪政偉存在以下違紀違法和涉嫌犯罪問題。
在違反黨的紀律方面:倪政偉違反政治紀律,為逃避查處,串供隱匿証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超標准乘坐交通工具,違規組織公款宴請,違規使用公款購買贈送禮品﹔違反組織紀律,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揮霍浪費公共財產﹔違反生活紀律。倪政偉前述有關行為,亦構成職務違法和其他違法。
在涉嫌犯罪方面:倪政偉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指使下屬虛構業務、虛增費用、虛開發票的手段,套取侵吞公款,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作單位調動、影視項目承制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倪政偉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倪政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19年12月,根據指定管轄,浙江省嘉興市人民檢察院向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查明,倪政偉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單位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175萬余元﹔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797萬余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犯貪污罪、受賄罪。今年7月,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90萬元﹔其犯罪所得被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紀法依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
第五十六條 對抗組織審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串供或者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証據的﹔
(二)阻止他人揭發檢舉、提供証據材料的﹔
……
第一百三十五條 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
第四十五條 監察機關根據監督、調查結果,依法作出如下處置:
……
(二)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政務處分決定﹔
……
(四)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監察機關經調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的,制作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証據一並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第三百八十二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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