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2条措施促进文化旅游消费:落实特殊人群免票政策

编辑:admin 日期:2020-03-23 17:24:14 / 人气:

近日,江苏省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包括3个方面12条措施,旨在通过当前和长远结合,大力提升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到2022年建成15个以上自驾车旅居车营地
具体来看,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扩大有效优质供给方面,江苏省将打造多个文旅项目品牌,其中包括引导高等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风情类特色小镇等规划建设一批小剧场,打造一批旅游演艺产品,到2022年,培育2—3个具有区域品牌知名度的旅游演艺精品项目;开发以运河为主题的文化旅游产品和线路,打造“千年运河·水韵江苏”旅游品牌;支持文化遗产地和各类文博场馆优化旅游功能,支持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开发具有江苏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和纪念品等。大运河(江苏段)。
此外,江苏省将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应用;深入挖掘红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红色旅游品牌;支持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到2022年,建成15个以上省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
此外,江苏省还要支持电竞产业发展,鼓励电竞企业与旅游度假区合作开发休闲度假电竞产品,支持举办国际性电竞赛事。
到2022年热门景区文博官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
在实施惠民便民举措,激发大众消费潜力方面,江苏省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鼓励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实行淡旺季票价和非周末促销价,落实特殊人群门票减免政策。
与此同时,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最高日接待游客人数规模。到2022年,全省高等级热门景区、热门文博场馆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
此外,开发一批常态化、特色化夜间文旅体验项目,打造更多夜间文旅活动(产品)品牌,到2022年,建设30个以上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在入境游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国际旅游组织的交流合作,推进境外江苏旅游推广中心建设,扩大入境旅游客源规模,到2022年,建成12至15个境外江苏旅游推广中心。
到2022年建设30个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单位
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保障支持力度方面,《措施》指出,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优质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项目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
《措施》明确,要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到2022年,建成10个以上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2至3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一批示范性、引领性融合发展项目。
此外,支持南京、苏州等地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推动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到2022年,建设30个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单位、10个示范单位。
与此同时,《措施》还指出,要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公共卫生设施标准化、便利化水平;加强对旅游交通的监管,督促旅行社使用合法合规的客运车辆。
在考核评价制度方面,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评估,指导各设区市建立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体系,加强趋势分析研判,为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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